u ]r=R
  您当前位置:首页-鸿昌新闻
 
深圳将全面停止全成本微利房建设和分配
 
[来源:SZHCH 发布时间:2003-9-30]
 

    记者从市住宅局获悉,我市今后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范围内实现完全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全面停止机关事业单位全成本微利房的建设和分配,要求职工面向市场购买商品房,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据悉,市住宅局目前正在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实现经济适用住房的规范运作。根据国际上通行的高、中、低收入者分别占20%、60%、20%的比例,目前我市的住房保障首先面对约占20%的低收入人士,高收入群体、中高收入群体和中间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将由市场途径解决。

    市住宅局房改处处长刘新云表示,经济适用房有别于社会微利房,它在目前社会微利房交纳的地价基础上继续减免,并实行税收优惠等政策,销售利润严格控制在3%至5%间,通过严格限制建设标准,确保使经济适用房的房价低于现在的社会微利房价。

    市住宅局正在按照政府组织开发商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思路,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目前可供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储备地有十几万平方米。开发商将融入到深圳房改中,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同时,政府还将考虑通过收购积压商品房或空置房,进一步扩大房源。

    今后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将作为重要条件之一,销售对象将严格面向低收入家庭。申请时,将按照当年有关部门对全市家庭收入调查统计得出的一个“低收入界限”严格划分。这个界限,将是一个动态的数据,界限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才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根据今年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将居民家庭年收入6万元确定为低收入线,凡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家庭,都在政府住房保障范围内。
 
    深圳特区报 
    2003年9月30日

 
打印此稿 关闭窗口
       鸿 昌 期 刊
       最 新 新 闻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 邮政编码:518002
传真:0755-82682000 电话:0755-82682222 技术支持:深圳市瑞信通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05251号 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