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开发商”日子难过了!记者从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就省委常委、市长李鸿忠不久前针对小区业主上访问题作出的引入限制“问题开发商”进入我市房地产土地出让招标市场制度的指示,该局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工作,对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认真清理。目前已有四家开发商被认定为“问题开发商”,此外,规划国土部门还将对“问题开发商”禁止进入土地出让招标市场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处罚措施进行专题研究,并补充到即将颁布实施的《深圳市房地产条例》中,上报市人大审定,使此项举措在法律的框架下得以有效实施。
四个项目开发商已被认定为“问题开发商”
本着“发现一个、处理一个、整改一个”的原则,目前已有以下四个项目的开发商被市规划国土部门认定为“问题开发商”:他们分别是:开发“山水居”的深圳市正瑞投资发展公司,该公司已被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开发“香珠园”的深圳泰生实业公司,公安机关根据业主举报已对开发商的涉嫌犯罪行为立案侦察,泰生公司负责人已被羁押在案;开发“邦达花园”的深圳市和耀房地产开发公司,该项目已涉及刑事案件及多项经济纠纷,目前正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开发“今日家园”的深圳市星通房地产公司。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已停发了深圳市星通房地产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已由建设部牵头,重点查处。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士介绍说,结合在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中发现的问题,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研究初步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下列行为的,可将其列为“问题开发商”:长期拖欠政府地价款;所开发的项目造成“烂尾楼”,影响城市形象及社会稳定;恶意超建、改功能,造成无法按时办证,引发纠纷并产生严重后果;开发销售过程中采用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据了解,在我市有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受利益驱动,不择手段,侵害小业主利益,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借自己掌握的资源优势,为抬高销售价格或者加快销售进度,宣传时夸大其词或者无视购房者的知情权;二是擅自变更小区规划,将公共空间改为其他用途或变相销售,损害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三是在未取得销售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房地产销售;四是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按合同约定无法及时交楼时,为避免小业主索赔,在未取得建筑工程验收合格证的情况下仓促将楼盘投入使用。而在有关法律法规修改之后,将采取相关措施禁止“问题开发商”再参与我市的土地招标拍卖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活动。尽快建立健全诚信公示和评价体系另据了解,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今年将着手建立我市房地产诚信体系,引导企业树立诚信为本、依法经营的思想,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据介绍,该体系包括信用公示系统和诚信评价系统两部分。诚信评价系统是对企业诚信的量化评价系统,通过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客观指标参数组合,直观地反映企业在行业内的诚信度。而公示系统则是将及时录入的企业良好和不良记录予以公示,让购房者更多地了解企业信息,让全社会来监督房地产行业。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建立诚信系统的作用一是向社会提供可借鉴的信息,营造公平交易市场,减少购房纠纷;二是积极促进树立良好的行业诚信风气及规范行业行为;三是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管理、决策依据,为购房者、银行等相关部门提供参考。